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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艺术品拍卖征税 一年税收流失近8000万元


上传时间:2005年07月21号 【关闭】【返回

拟对艺术品拍卖征税
一年税收流失近8000万元

近几年,书画投资以其年平均20%以上的回报率,吸引了大量资金涌入。不过最新的消息是,面对一年税收流失近亿元的艺术品拍卖市场,我省税务部门已着手研究对策,对个人书画拍卖收入开征20%的个人所得税。

  书画投资将征20%个税

  这几年,由于股市持续低迷,书画投资成了不少投资者的“新宠”,但同时,有关企业通过书画拍卖逃避税收也不断见诸报端并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如果你有100万元,我可以帮你每年轻松赚20%。”谈及眼下书画投资市场的火热,一位业内人士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据他介绍,与去年初的价格相比,同样一位画家的作品,今年的价位平均每平方尺起码涨了30%—50%,而且这种势头在5年之内还会持续。

  然而有的拍卖公司却开始缩手了。杭州某家拍卖公司高层昨日无意中向记者透露:“我们现在不搞艺术品拍卖。税务局要征收20%的税了。”

  据了解,针对越来越热的艺术品拍卖和所谓的“避税”之说,杭州某区地税局日前专门召集辖区内的拍卖公司,要求各拍卖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人书画拍卖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8年前就有相关规定

  早在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就专门对个人书画拍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54号)。该通知规定,个人通过拍卖获得的收入(包括拍卖书画作品、古玩收藏品等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据地税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书画作品原值明确的,则按拍卖收入的差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原值不明,则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至于缴税的形式,该通知明确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可该政策从未真正施行过,在全国范围内,该规定也一直停留在书面阶段。

  统计显示,2004年我省艺术品拍卖共举办了49场,成交量达4.22亿元,为2003年艺术品拍卖成交额的6倍。据业内人士透露,参与拍卖的,基本上都是个人身份。扣除10%的佣金成本,按照20%的税率标准,去年全省艺术品拍卖市场流失了将近8000万元的税收。

  真正施行尚有难度

  针对巨额税收流失,浙江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他们早已关注此事,并已经开始酝酿相关措施,具体将在详细调查并征求拍卖行业和书画界专家的意见后,参考北京市的做法,最终给出一个可行的征收办法。

  今年3月份,北京市地税局在国内首开先河,专门就个人书画拍卖收入如何征税下发了通知,除了重申各拍卖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外,还对拍品原值不清的情形如何征税做了统一规定,即以个人取得的全部拍卖收入,在扣除参与拍卖的成本后,按3%征收率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

  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坦言,如何确定拍品的原值令他很头痛:“最头痛的是,画家自己画的作品,成本到底是多少很难定。”

  中国美院一位教授则指出,这个规定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因为买卖双方会根据拍卖会上传出的价格,私下达成交易,从而逃避税收。”

  拍卖公司对此也很“感冒”。某拍卖公司老总就表示:“除非全国所有地区都实行上述规定,否则,拍品会流向不交税的地方去,浙江的拍卖市场很可能会因此陷入低谷。”

每日商报

→ 避税 艺术品市场火爆的隐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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